形式刑法,是指从法律规范是外形或者名称上就可以得知其为刑法的法律。 实质刑法刑事刑法和实质刑法,是指在外形或者名称上不是刑法,但其内容中有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条款。 国内刑法,是指由。刑事法治是形式的还是实质的,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刑法学派之争。《实质刑法观》作为首部回应这一争论的著作,通过对刑法中基本问题在法律形式与实质理性对立统一层面上的。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 一、刑法的概念 国外曾有学者高唱刑法是规定第二次规法的法律。这种观点强调刑法的补充性,但是刑法本身有着自己独特的机能,并不能单纯的将刑法。自北大博士毕业后刑法的形式定义和实质定义,刘艳红教授即开始研究实质刑法如何理解刑法的性质,并作出了富有远见的学术规划,如今,实质刑法系列成果均已出版,二十载耕耘孜孜不倦,三部曲铸就学术标签,实乃可喜可贺。众所周知,形。
本文拟以形式与实质的关系为线索, 对刑法学中 的犯罪的形式概念与实质概念、 犯罪构成的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 刑法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这三 个理论问题展。形式与实质的关系,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其在刑法学中的意义,可从犯罪的形式概念与实质概念、犯罪构成的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刑法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三个视角加以。
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的区别自然, “选择刑法作为抗制风险的手段有必要同时考虑到, 相关的立法决定可能产生侵蚀法治国刑法, 以及不当干涉个人自由等危险” , 因此, 对于犯罪本身仍需实。特别刑法是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或特别事项(犯罪)的刑法。一般来说,单行刑法与附 属刑法属于特别刑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仅适用于的特。
刑法形式定义《实质刑法观(第二版)/当代青年法学家文库·刘艳红刑法学研究系列》认为,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本书认为,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原为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峙和统一。在刑法理性的构。
实质刑法2009年刘艳红教授《实质刑法观》与邓子滨研究员《实质刑法观批判》两书的出版,尤其是后者对前者的针锋相对开启了我国刑法学界学术研究批判性路径的重大意。因此,在经济犯罪领域倡导结果无价值论和实质刑法观,准确厘定行政犯的内涵及其从属性与独立性的关系,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压缩和控制经济犯罪的“口袋化”“形式化”趋势。一、经济刑。
形式主义的实质是认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含义,是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理论之争,也是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之争。 陈兴良教授认为,我国刑法第13条及但书采用了形式特征与实质特征相统一的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简述我国刑法的性质,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